| 大 陸 落 地 簽 注 意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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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資訊僅供參考,因各機場辦理台胞證落地簽注櫃檯開放時間、規定及所需資料不盡相同,欲辦理者最好於行前先洽請航空公司聯繫欲入境機場之辦理櫃檯,確保入境時可順理辦理,如有任何疑問,請自行向大陸各入境口岸簽證處確認,本公司無法提供落地簽的諮詢及協助確認服務。 ◎落地簽證並不保證每位旅客都能通過,建議旅客在行前辦妥簽證,以免旅客因落地簽證問題被拒絕登機或無法入境被遣返而影響行程!! 2.基本準備資料:(僅供參考,以各口岸規定為準) •填寫申請表 •兩吋正面照片2張 •身分證 •護照 3.建議出發前事先辦妥台胞證,可節省排隊辦理時間,避免因證件問題《例:落地簽被拒絕》無法順利入境或轉機,影響個人行程。 4.特殊身分《記者、政治人物、宗教人士...等》請勿利用落地簽方式入境。 5.落地簽所需資料請自行向該口岸(機場)查詢。 6.利用落地簽方式辦理一次性簽注之台胞證者,不得持所辦理之台胞證入境香港。 可為臺灣居民辦理一次出入境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城市口岸如下: 截至2015年8月,臺灣居民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抵達入境口岸的,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託的海口、三亞、廈門、福州、上海、瀋陽、大連、成都、青島、武漢、廣州、北京、南京、杭州、深圳、桂林、重慶、長沙、昆明、西安、天津、寧波、濟南、哈爾濱、煙臺、徐州、鄭州、無錫、南寧、長春、鹽城、溫州、貴陽、海拉爾、張家界、威海、南昌、銀川、合肥、黃山、平潭、泉州、常州等43個城市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一次出入境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資料來源: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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