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過期或遺失 | |
1.在台灣遺失: | 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委託旅行社辦理。 |
2.在香港或澳門遺失: | 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到香港中國旅行社電話:852-28533573或澳門中國旅行社電話:853-705501申請補發。 如果連護照也一起不見的話,還要拿著報案證明去香港的中華旅行社電話:852-25229580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電話:853-6663563協助處理。 |
3.在大陸遺失: | 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向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臨時台胞證。記得向市級報紙登報作廢,申辦的時候要用。 如果連護照都不見了,那就必須從深圳進入香港或由珠海進入澳門向中華旅行社電話:852-25229580或澳門 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電話:853-6663563申請返台證明後搭機返台。 如有特殊情況可洽海基會協調境管局協助當事人由大陸直接搭機經香港返台,然後在機場的境管局服務站補辦入境手續。 |
在大陸台胞證過期或遺失手續如下: | 1. 持臨住宿證明,2吋照片3張及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 2. 持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如果是申請補發,還需要交驗本人台灣身分證,並提交影本。 3. 因遺失、被盜原因申請補發台胞證,,應提交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 4.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須提交的其他證明。 5. 申請人須親自辦理,不滿18周歲或7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可委託代辦(代辦人需提交身份證) 。 6. 辦結時間:申請資料齊全後,7個工作日內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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