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觀光簽證準備資料: 1.護照正本-須具六個月以上有效期。(落地簽要七個月以上效期) (僑居身份者,需有效之入出國許可,需附僑居證明正、影本(持大陸護照需影本3份) 2.二吋彩色白底近照1張-六個月內近照。(持大陸護照需3張)(學士照不收) ※附註:照片一定要大頭,同護照規格相片,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3.2-3.6公分。 3.中華民國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持大陸護照需影本3份) ※附註:持外國護照申請者需準備機票正本(或電子機票),且附正影本各一份(確認位子後要有票號) (泰國可辦理落地簽,但等候時間較長,非必要請在台灣先辦理)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將於西元2008年2月12日起嚴格要求填寫泰國簽證申請表格時,需落實完全填寫特別是下列資料《必填》(請各位旅客在提供客戶基本資料時請告知) 1.職業別欄。 2.出生地欄,請填身份證上所列之出生地。 3.行動電話欄,請必填,如未成年者需填入監護人之手機聯絡電話。 *泰國觀光免簽證國家:(觀光目的)(請查詢http://www.mfa.go.th/main/en/services/123/15396-Tourist-Visa-Exemption.html) 持美國、加拿大、澳洲、日本、歐洲聯盟國家及之護照者,前往泰國觀光免簽證,僅須持有效護照,最長可於泰國停留30天 *若出身地為(越南、高棉、寮國)者,申請簽證注意如下 (1).若無工作者,需附上: 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銀行存摺之正影本(存款五十萬元以上) C.政府機關所出示之良民證正本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基本資料:(1)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2)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2).若有工作者,需附上: 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公司執照影本 C.需一年以上的公司在職証明(需英文打字)內容需註明本人在公司擔任的職位,年資,薪資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基本資料:(1)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2)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需本人自行辦理) *雙重國籍國人注意事項: (1).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倘同時持有中、泰兩國護照,入境泰國或我國時仍宜以泰國護照入境。 (2).雙籍華僑倘擬持我國護照返國入境,可於出境時申請在外國護照補蓋入出境章,惟須符合下列要件: (3).中、泰兩本護照均有效且資料相符。 (4).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所持外國護照來台有效簽證許可停留期限,無簽證者須符合免 簽證國家人民及停留未逾十四天之規定 (5).需自同一機場或港口入出境,並限加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 (4).役男出境注意須知 *役男定義: 1.役男係指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 2.須親自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有關役男申請流程、法令限制,相關應備文件或申請許可之認定,均應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主管關機函釋或公告辦理。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持非中華民國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次入境台灣相關資訊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明(網址:https://www.boca.gov.tw/mp-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