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20人以上(含),最多為40人以下(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 本行程限兩大佔床者最多帶兩小孩不佔床
■ 嬰兒售價:嬰兒年齡限制為2歲以下(未滿2歲),其售價為新台幣6000元。【含稅險】
■ 單筆訂單學生人數超過二分之一團,需另外加價6000 元。
■ 若年齡23歲以下及60歲以上的旅客,佔單筆訂單旅客人數一半以上,報價另議。
■ 持外國護照之旅客,需另外加價5000元。持韓國護照或出生地為韓國KOREA之旅客不予參團。
■ 若有特殊餐食者,最少請於出發前五天(不含假日)告知承辨人員為您處理。
■ 本行程售價不含全程領隊、導遊、司機小費應付服務小費:每位貴賓每日新台幣200x天數或等值外幣。
■ 上述行程及餐食將視情況而前後有所變動,但行程景點絕不減少,敬請諒察。
■ 特別說明: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鑒諒。
■ 此為團體包裝行程;若有不參加者視同放棄,恕不退費,不佔床之孩童亦無退任何門票差價或其它費用。表演秀如放棄觀看者恕不另退費。
■ 『貼心提醒:我們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之前提下,將依飯店具體確認回覆的結果,再綜合當地實際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飯店入住之先後順序或旅遊路線,請以說明會或最後確認的行程說明資料為準。』
■ 韓國團體會有隨團服務的照相小弟(小妹),以販售照片及服務為主,半工半讀,韓國公社公定價格為一張5,000韓幣,可視本身需求自由選購。(如不習慣拍照的旅客,請先告知攝影小弟!)
■ 【貼心小提醒】冬季韓國冰天雪地,小心路滑;請穿著防滑鞋,如球鞋或橡膠鞋;皮鞋及高跟鞋不適宜;滑雪時請穿著防水的褲子及防水外套或防水手套,以防您在滑倒衣服溼了受寒,於滑場時會準備防風衣給各位貴賓,以防您的外套用髒。
■ 韓國因響應環保減少廢氣˙汽機車 / 大型車停車超過 3 分鐘即須熄火關閉引擎˙否則˙將會記點罰款.所以一般是等客人上車後再開引擎及空調,請見諒!
■ 韓國2012年最新入境規定:來自韓國觀光公社公告:韓國法務部公告:自2012年01月01日起年滿17歲以上的外國旅客入境韓國時,需留下《雙手食指指紋及臉部照片資料》。
■ 敬請注意:近期韓國外站航空公司抓團體行李超重非常嚴格,會要求每位貴賓個別辦理CHECK IN 掛行李,每位貴賓行李不可超過20公斤,若超重者,會要求現場補足超重費用(超重費需由各位貴賓自行支付)特此提醒貴賓。
■ 素食者貼心小叮嚀:韓國是ㄧ個沒有素食的國家!除了華僑開的中華料理餐廳外皆以香菇火鍋為主,敬告素食客人如前往韓國旅遊請先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 韓國的飯店在設施及服務各方面均達到國際水平,其種類繁多,價格隨所處地區、級別而各有不同。
■ 韓國飯店及渡假村因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毛巾(或大毛巾)、牙刷、牙膏、拖鞋、香皂、洗髮精及個人習慣性藥品。
■ 韓國的商務旅館,因硬體設施較精簡,住房客人一旦同時使用熱水,熱水會較為不熱,需稍等待才會較熱,房間也較小,早餐也較為精簡些。
■ 所有觀光飯店均按設施、規模、服務質量分為五個等級
- 【特一級為金黃色無窮花五朵(相當於白金五星級)】
- 【特二級為綠色無窮花五朵(相當於五星級)】
- 一級為四朵、二級為三朵、三級為兩朵
■護照正本(效期出發日起六個月以上),台灣護照觀光停留90天免簽證。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持【外國護照】進入韓國【首爾/清州/釜山/濟州】,外站有規定回程時,機場櫃台會要求 台灣至該國的回程機票證明或外國人在台灣的居留證 ;請各位貴賓務必於出國前事前準備好,以防回程辦CHECK IN時所需。
■ 韓國出境時,持外國護照的貴賓(如:美國護照),航空公司會要求客人提出入境該國之回程機票(就是從台灣回美國的機票),不然就需於航空公司櫃台簽一些保證資料,有時怕會擔誤搭機時間,請參團的貴賓若有持外國護照的,需攜帶該護照之回程機票或者貴賓有台灣護照也同時帶出國即可
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除飛機上外,差不多都有付小費的習慣。
旅行業為服務業,無底薪,所以小費一直是導遊和司機的主要收入之一,世界各國皆如此,韓國也不例外。
參加本行程應付領隊、導遊及司機服務費,每位貴賓每日新台幣$200元x天數或等值外幣。
飯店內行李托運、整理房間等小費約1000韓幣。
房間吧台上零食及冰箱小瓶酒、飲料等取用請自行登記,再至櫃台結帳。但茶包則為免費。
■氣候:韓國四季分明,有多種氣候類型。夏季炎熱潮濕,冬季漫長,乾燥而寒冷。春秋兩季相當短,天氣舒適宜人多晴朗日子。
■時差:韓國全國同屬一個時區,格林威治標準時間+9 小時(比台灣快一小時)
■匯率:韓幣約為$1050: 美金$ 1
■電壓:大部分地區使用220伏特電壓,還有一部分使用110伏特電壓,220伏特電壓的插座是圓的,110伏特插座是扁的。
■電話:
韓國地區的公用電話分藍色/銀色/卡式三種,藍色和銀灰色為投幣式,可打市內?長途電話,基本費用為三分鐘70韓元。
電話卡有5仟及一萬..等,可打國際?國內電話。台灣手機因頻率不同,無法在韓國使用,可在韓國機場租用韓國手機。
在台灣打電話到韓國:台灣國碼(002)+韓國國碼(82 )+韓國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在韓國打電話回台灣:韓國國碼(001)+台灣國碼(886)+台灣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攜帶用品:
韓國某些飯店及渡假村因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毛巾、牙刷、牙膏、拖鞋、香皂、洗髮精、及個人習慣性藥品。
在冬季旅遊韓國時,敬請應自備【保溫瓶】,以便隨時補充溫(熱)水,可加強身體的保暖度。
6~8月為韓國的雨季,敬請各位貴賓,記得隨身攜帶雨具,以備不時之需。
■韓國海關退稅說明 :
1.可手提上飛機:退稅的物品非化妝品類的可手提上飛機。如:衣服、鞋子、包包類,將物品手提進關(尚未過X光機安檢前,有退稅櫃台將物品及退稅單給海關檢查蓋章即可。然後到退稅櫃台取錢)。
2.不可手提上飛機:如果物品為化妝品類或不可手提的,請將退稅的東西整理成一個行李箱,團體掛行李時告知導遊、領隊[此行李箱為退稅的],掛完行李條帶客人連同行李箱到退稅櫃台蓋章。行李要從旁邊OVER SIZE行李的櫃台掛進關之後再到28登機口取錢。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 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 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 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 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 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 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 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6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 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 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1) 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活動物:犬、貓、免、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2)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3)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4)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 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1)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2)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3)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4)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