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落地簽證及免簽證實施資料: 護照正本_須滿六個月以上的效期(以出發日計算) A.持以下國家護照可落地簽證(付費簽證): 阿富汗、喀麥隆、幾內亞、伊拉克、以色列、利比里亞、 尼日、奈及利亞、北韓、巴基斯坦、索馬利亞(非洲東部)。 B.持以下國家護照可免簽: 台灣、柬埔寨、日本、韓國、印度、加拿大、阿根廷、埃及、南非、奧地利、丹麥、芬蘭、義大利、德國、挪威、法國、比利時、冰島、瑞典、希臘、瑞士、愛爾蘭、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匈牙利、波蘭、墨西哥、英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寮國、越南、泰國、汶萊、澳門、香港、智利、秘魯、摩洛哥、中國大陸、美國、紐西蘭。 (註:台灣持外站所發之護照號碼為X開頭不適用) C.除持以上國家護照可免簽及落地簽證外、其餘持其他國護照入境印尼皆需於出發前於印尼駐該國之領事相關單位,附相關資料辦妥簽證。 簽證費用、所需資料、工作天數等因各國護照之要求略有不同,請自行與領事單位查詢。 印尼駐台灣商務辦事處電話:02-87526170 *役男定義: 1.役男係指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 2.須親自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有關役男申請流程、法令限制,相關應備文件或申請許可之認定,均應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主管關機函釋或公告辦理。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持非中華民國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次入境台灣相關資訊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明(網址:https://www.boca.gov.tw/mp-1.html) |
峇里島小費說明:東南亞是一個小費國家,小費的給予也是觀光地區的例行慣例,與台灣的國情相比或許您一定有些不習慣,但在此還是要提醒前往峇里島旅遊貴賓,必要的入境隨俗是一定需要的哦! 一、峇里島的行程: 1.進出飯店行李小費每房盧布10,000元(約美金1元) 2.床頭小費每間每天盧布10,000元(約美金1元) 3.烏布泛舟船家或ATV越野車小費每位貴賓盧布20,000元(約美金2元) 4.LULU SPA 芳療師小費每位貴賓盧布10,000-20,000(約美金1-2元) 5.騎單車帶領員小費每位貴賓盧布10,000(約美金1元) 6.馬車馬夫小費每位貴賓盧布10,000(約美金1元) 7.巴里島政府公告:2019年7月1日起,前往藍夢島/貝尼達島的貴賓,上島時候需另外收取島上環境服務清潔費,每位貴賓大人盧布25,000,小孩(嬰兒至12歲以下) 盧布15,000,敬請留意配合 各行程實際行情及未能全數提及之景點,請參考導遊領隊現場之建議。 二、團體旅遊行程:全程導遊、領隊、司機,為每位貴賓每天新台幣200元*日數。 峇里島建議自費表: 1.芳香療法(精油按摩) 費用:USD45,時間:約2小時 2.草藥療法 費用:USD45,時間:約2小時 3.熱石療法 費用:USD50,時間:約2小時 4.峇里島古式按摩 費用:USD45,時間:約2小時 5.兩人四手按摩SPA療法 費用:USD65,時間:約2小時 6.南灣水上摩托車 費用:USD50,時間:約15分鐘 7.南灣拖曳傘 費用:USD40,時間: 一圈 8.南灣香蕉船 費用:USD35,時間:約15分鐘 9.南灣結髮辮 費用:USD8起 10.南灣深潛 費用:USD70起,時間:約20分鐘,乙支氧氣瓶 11.南灣浮潛 費用:USD40,時間:約1小時 12.南灣飛魚 費用:USD50,時間:來回一趟 13.金芭蘭海灘海鮮 B.B.Q 費用:USD50 15.水中擁抱海豚同樂 費用:USD69,時間:為保護海豚避免因共游人數過多致壓力過大而停止進食,下水與海豚共游採自費報名並視當場資格條件及人數限制 16.愛之船全日歡樂之旅︰ 9AM-3PM 費用:USD110,時間:9AM啟航/3PM返航 冷氣巴士來回接送、船上供應茶,咖啡,點心及自助午餐、搭乘半潛式艇水艇,欣賞美麗的珊瑚及南洋熱帶魚、浮潛及香蕉船(不限次數)、遊覽離島風光 |
1.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2.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3.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4.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5.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6.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7.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8.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9.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0.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11.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12.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13.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4.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5.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6.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7.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8.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19.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活動物:犬、貓、免、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20.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21.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22.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23.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24.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25.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26.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27.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28.出國前,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傳染病預防措施: (1)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2)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3)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4)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 |